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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 票据基本概念与票据行为
发布时间:2016-10-25     作者:票据中心 张峰     文章来源:   分享到:

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等几种。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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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可分为出票、承兑、背书转让、贴现、托收、追索等。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

托收是指票据持有人委托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商业汇票以便取得票据款的行为;

追索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费用的权利.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不区分背书顺序,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票据的期限、金额

纸质商业汇票期限最长为半年,金额最大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日期为对日,比如1月7日出票,对日为7月7日。没有对日的,为日历中相应日期的上一日,例如8月29日,30日,31日出票的,最长日期为2月28日(2月无29,30,31日)。电子商业汇票期限最长为一年,金额最大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日期规则同纸质商业汇票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另外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